
为了能够使顾客放心地提供个人信息,本公司遵守以下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 1.本公司依照“安全策略”,确立旨在保护个人信息的管理体制,使全体工作人员周知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同时努力遵守规定。
- 2.本公司致力于顾客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的妥善处理和对个人信息的遗失、更改、泄漏等的预防及安全管理。
- 3.收到顾客提供的个人信息时,在明确利用目的的基础上,留意仅限在必要的范围之内使用。同时对于所收到的个人信息,致力于保持正确、最新的内容。
- 4.除非符合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否则对于所收到的个人信息,不披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 (1) 顾客同意时;
- (2) 为了提供顾客所希望的服务,本公司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给业务委托对方时;
- (3) 对来自顾客的咨询,由本公司的关联公司等答复更为妥当时;
- (4) 基于法律规定时;
- (5) 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所必要,并难以获得顾客的同意时;
- (6) 有必要对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受托人所实施的法定事项进行协助,并且获取顾客的同意对实施该事项有可能导致障碍时。
- 5.所收到的个人信息,用于营销、产品开发及对顾客的服务业务以及向顾客提供产品、服务的相关信息。
- 6.本公司在遵守个人信息相关的法令、规则的同时,为了更加彻底地保护顾客个人信息,必要时将相应地修改、改善上述的各项方针。
- 2011年 7月 1日
代表取缔役社长
三木 胜策